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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加强当前水利工程管理安全工作的通知

栏目: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17-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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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加强当前水利工程管理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水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

近日,受台风及短历时强降雨影响,我省发生了一起小(2)型水库大坝溃口事件,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凸显了我省水利工程管理中的的安全问题,给我们提出了重要警示。为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切实做好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效益,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水利工程安全责任

各地务必要全面检查以地方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水利工程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要按照隶属关系,逐一检查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和管理单位责任人是否明确,安全责任是否认真履行。在建或正在实施除险加固的水利工程,还要检查项目参建单位责任制落实和责任人履责情况。

二、认真检查及时处置安全隐患

各地要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切实组织做好辖区内水利工程的日常巡查、特别检查、年度检查和汛前检查。重点检查责任制是否落实,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制度执行是否到位,运行调度设施和观测设施是否运行正常,工程安全是否存在隐患,是否存在违规蓄水行为,安全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编完善、具体措施是否落实等。对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落实责任人,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密切跟踪,限期整改,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

各地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立即按照分级管理有关规定,组织开展辖区内水利工程安全隐患拉网式排查,并于2017年8月30日前正式行文,将辖区内汛前水利工程安全检查情况,检查发现的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以及整改工作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情况(格式见附件)报送我厅建设与管理处。

    三、切实加强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各地要认真落实水利工程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逐一落实水利工程管护人员,健全工程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积极开展水利工程白蚁防治等工作,确保水利工程设施和安全观测设施正常运行。要完善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和群众转移避险方案,提高相关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险情发生前,群众及时转移到位。水库、水闸、堤防管理单位和管护人员要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开展水利工程的巡视检查和安全观测,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特别是要做好小型水库、已确定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后初期蓄水的水库的值班值守、巡视检查。

四、严格水库蓄水安全管理

各级水利部门在审查审批水库运用调度计划时,要严格把关,对已鉴定为三类坝、未按期开展大坝安全鉴定和正在除险加固的水库,应降低蓄水位甚至放空运行。各地要加强水库蓄水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批准的水库运用调度计划,严禁擅自超限蓄水。在预报有暴雨时,要严格按照防汛指挥部门的指令,进行预泄,腾出防洪库容,确保水库自身安全以及防洪功能的充分发挥。

五、加快推进除险加固工作

各地要充分认识病险水利工程除险加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切实加快项目设计与审批进度,进一步加强对除险加固项目的监督管理,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加快推进工程建设进度,按照有关规定目标时间节点要求,逐个倒排工期,合理组织施工力量,切实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加固任务,确保工程安全度汛。

 

附件:XX市水利工程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汇总表

 

福建省水利厅

2017年08月08日